BUSINESS

企业管理

CONTACT

联系我们

电话:0451-55399975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富水路93号

传真:0451-55399989

经管管理

工程停建了 承包人怎么办

发布单位:北大荒建设集团 文章来源:北大荒建设集团 [ 2013-01-05 16:06:00] 您是第 1538 位访客

工程停建了 承包人怎么办

场地移--停建后如何移交场地

【索赔困惑】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因产生纠纷而解除合同时,发包人往往希望承包人尽快退场,由新的承包人接管工程继续施工,而承包人往往因合同解除未结算工程款而拒不退场,双方僵持不下承包人该怎么办呢?

【索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如何理解,可看如下案件:

【典型判例】发包人某开发区管委人与承包人润化建筑签订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科贸主楼和二号库的建筑安装任务。涉案工程科贸主楼主体完工后,发包人以二号库工程进度严重拖延为由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要求其在10天内退场。承包人认为工程进度拖延系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所致,明确表示不同意终止合同,要求发包人继续履行义务,但发包人未予理睬。之后,发包人强行打开承包人库房,将存放于其中的工具和用于系争工程的材料等搬出,堆放于院中,造成部分工具和材料丢失及损坏。承包人被强制退场后,多次与发包人协商材料工具损失赔偿问题,但发包人都不予理会,遂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发包人赔偿材料工具损失。(选自索赔网判例库5A0138

【典型观点】第一种意见认为:发包人强制退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第二种意见认为:承包人未在发包人书面通知的期限内退场,发包人被迫强制其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

【法律分析】我认同第一种意见,理由是:首先,已完工程质量合格及已完工程清点是承包人退场的前提,在没有清点前,承包人有权拒绝移交工程。其次,按照《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承包人有权对发包人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效力提出异议。发包人应就退场问题与承包人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提起诉讼或仲裁,并申请法院裁定先予执行,无权强制承包人退场。发包人在未与承包人就退场问题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以强行打开工地仓库门等方式强制承包人退场,构成侵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的规定,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判例中,法院也认同该意见,判决支持了承包人的诉讼请求。

【索赔支招】其一,在没有清点前,承包人应拒绝移交工程,并采取必要措施照管工程现场;其二,承包人应对现场自行做好清点、做好公证,并通知发包人;其三,在发包人强制承包人退场时,承包人应提出书面异议,并告知其强制退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其四,发生发包人强行搬移,承包人应尽快提交相关证据,并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赔偿。(集团经营开发部王利玮供稿)